| 关于举行2006年苍南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科研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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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来源):苍南县教育局教科室 发布时间:2006-05-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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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教科〔2006〕63号
苍南县教育局
关于举行2006年苍南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科研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活跃我县教育科学研究氛围,提高教师科研水平,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经研究,决定举行2006年度苍南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科研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凡我县中小学(含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均可参加优秀教科研论文评选活动。
2.凡2006年6月以前撰写的教育教学科研论文、且未在县级以上单位获奖的均可参评。
3.每位教师限送一篇论文参评。
二、论文要求
1.论文的写作要主题集中、言之有物、语言朴实、形式活泼,反对空洞无物、故作高深、形式主义的文风。应突出真实性、科学性、前瞻性、学科性、实践性、规范性。严禁抄袭、剽窃。
2.选送论文的字数以不超过5000字为宜,超出6000字的,原则上不予评奖。文后要注明参考文献。
3.格式要求:A4纸,小四号字,页距上、下2.9cm,左、右2.3cm。除封面外,其他页面均不准署名。
4.没有填写《苍南县教科研系统论文评比承诺书》(附件3)的不予评奖。
三、评选组织
1.苍南县教育教学学术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审、奖励等全面工作。具体事务由县教育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和县教科所负责。评委会组成办法借鉴教师职称评定程序,建立评委人才库,从中随机抽取。
2.论文评选采取成果作者、受理人和评审人员背靠背办法进行操作,全程接受县教育局纪委监督。评审结果预先公示,获奖论文均通过网络搜索查证真伪,严防抄袭作假。
3.各学区和直属学校将论文统一于6月18日送交县教科所,一式3份,个别提交的论文一律不予受理。
4.各学区和直属学校在送交参评论文时,同时提交参评推荐论文清单及论文评比承诺书,并将论文及清单电子文档以学区或学校为单位打包发送至cnjks888@126.com。
四、奖罚办法
1.凡获奖者,授于相应证书。
2.若弄虚作假,剽窃抄袭他人论文的,取消奖项和此后三年内评优评先、职称申报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1.论文封面格式
2.论文推荐清单
3.论文评比承诺书
(以上附件可从苍南教育网www.cnjyw.net或苍南教科研网www.cnjky.net下载。)
二○○六年五月八日
主题词:教育教学论文 评选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办公室、市教科院,县科技局
苍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6年5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