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前后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2008—2009学年度第二学期即将结束,现就学期结束前后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结束前后有关时间安排
(一)期末教学目标检测时间
1.6月19日,小学毕业生学力检测;
2.6月23日至24日,初中一、二年级期末教学质量检测;
3.6月25日至26日,小学一至五年级、高中一年级期末教学质量检测;
(二)本学期结束时间
1.7月1日,小学、初中、职高暑期开始;
2.7月4日,幼儿园暑期开始;
3.7月7日,普高学校暑期开始。
(三)下学期开学时间
1.8月26日,秋季开学工作会议;
2.8月27日至30日,教师集中,师德培训;
3.8月31日至9月1日,学生(幼儿)报名注册、始业教育;
4.9月2日(周三),正式上课。
二、期末主要工作
1.做好期末质量检测工作。各类学校要面向全体学生,加强对后20%学生的辅导,特别要关心“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思想状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各校在督促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后,应及时组织安排期末复习迎考工作,要严肃考风考纪,并认真做好教学质量分析评价工作、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教师教育教学反思工作。要认真落实有关减负政策,科学合理安排暑期作业,任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按考试分数给学生排名。要及时制订好下学期计划,以保证下学期的教育工作在开学后即进入正常运行轨道(2009学年度第一学期行事历见附件1)。
2.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放暑假前,各校必须对全体师生集中进行一次法制、安全方面有关知识的教育,重点就道路交通、饮食卫生、防火、游泳、防台防汛以及“文明上网”等安全进行教育,对学生提出安全防范和遵纪守法的具体要求。对于在温福铁路沿线的学校,要特别加强对学生的铁路安全知识教育,严禁学生穿越铁路玩耍。任何学校不得利用暑假私自组织学生外出郊游,确保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愉快、健康的假期。
3.做好期末整理总结工作。学期结束前,各校要严格按照档案管理条例做好文书整理归档工作,要严格按照财产管理规定,做好学校财物、帐目、经费核实理清工作,并及时进行公开。同时,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公开、公正做好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工作,并及时对本学期工作进行全面回顾,认真做好学期工作总结,特别要突出学校主要成绩、办学亮点及存在问题,并要向全体教职工公开。各学区、直属学校的总结要于6月25日前通过电子政务系统“办公事务”栏报送到县教育局办公室。乡镇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工作总结要及时上报学区及当地乡镇人民政府。
4.做好学生家访工作。各校要组织教师对学生进行全面家访活动,向家长反馈学生在校情况,同时了解学生校外表现,了解家长和社会对学校教育的意见,积极做好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相互沟通和理解。家访时,教师要及时认真填写《苍南县学生家访联系卡》(详见附件2),为学生家访工作建立档案。有承担“留守儿童”代理家长的教师要认真做好“代理家长”工作。
三、暑期主要工作
1.做好教师暑期培训工作。要认真组织教师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暑期师德培训,要结合新修订的教师师德规范,强化师德教育,不断提高广大教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进一步增强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自豪感。
2.做好普职高招生工作。各地相关学校要积极做好高中招生工作,严禁学校和教师个人违反上级有关规定的非法招生行为,杜绝教师从事有偿推介活动,谋取好处费、回扣、宣传费等。普高类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规范、有序,招生政策、报考条件、优惠加分或降分录取的规定及对象、录取分数线、预备录取的考生名单均应及时在学校醒目位置和相关媒体公布、公示,接受监督。职教类招生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挖掘潜力,用足职教资源,确保完成招生任务,促进普职高均衡协调发展。
3.做好暑期安全工作。暑期是防台防汛工作关键期,校长要切实履行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安全工作负总责,校领导暑假期间离开温州范围,要提前办好请假手续。各校要密切注意暑期天气预报,及时掌握台风、暴雨、洪水、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情预测预报,切实做好暑期防台防汛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防台防汛预案,及早整改补救薄弱环节,及早做好防台防汛物资准备和重要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的保护等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实行行政领导轮流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确保校园设施及学校财产安全,教育局将在暑假期间对各校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并及时通报。有校舍改造维修等基建项目的学校,暑期要安排好学校基建管理人员,认真做好施工与安全管理,抓紧工程进度,争取新学期投入使用。
4.做好高一新生军训工作。各高中学校要在暑期精心组织高一新生军训工作,高一新生军训计划、安全工作预案要及时上报教育局学生科。新生军训期间,天气炎热,各校要高度重视防暑工作;要配备专门医务室并有医生主持坐诊,学校无条件的,要与当地医院联系落实。要进一步加强军训期间夜间管理,确保整个军训过程安全有序。
5.做好暑期违规行为查处工作。暑假期间,任何中小学均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变相上课,不得向社会办学机构出租或出借校园(或校舍)用于各类办班补课行为;任何社会办学机构不得开展针对学生的文化补习或复习活动;有条件的幼儿园,必须经逐级报批后,才能招收暑期班,不得随意招生;教职工不得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补习班、兴趣班或其他培训班,县教育局将不定期对学校和教师的违规行为进行明查暗访,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惩处。要密切关注暑期教师计划生育情况,对暑期教师怀孕、生育、节育措施落实等要做到情况清、底子明,坚决杜绝违反计划生育情况发生。
6.做好教师假期休养工作。各学区、学校要按照县教育局文件规定,认真组织做好先进教师个人和先进集体代表假期休养工作,休养人数控制在教职工人数的3%以内。假期休养要体现一线教师优先原则,有计划地兼顾教龄满30年以上的普通教职工。未经教育局批准,各校不得在暑期擅自组织教师开展各类公费参观、旅游、疗养等活动。对于违规组织公费外出的,将严格追究学校领导的责任。
7.做好地方教材征订工作。各校要继续做好地方课程教材征订和使用工作,高中阶段学生要确保省市通用地方课程教材人手一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要确保省通用地方课程教材和市地方专题课程教材两个版本的教材人手两册。
二○○九年六月十一日
主题词:学期结束 工作安排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县委,县政府
苍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6月11日印发
附件1:
2009—2010学年度第一学期行事历(2009年8月—2010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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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次 |
日 期 |
活 动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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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周 |
8月24日-8月30日 |
教师报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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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8月31日-9月6日 |
8月31日—9月1日学生注册缴费,始业教育;
9月2日(周三)正式上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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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9月7日-9月13日 |
第二十四个教师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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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9月14日-9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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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9月21日-9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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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9月28日-10月4日 |
中秋、国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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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0月5日-10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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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0月12日-10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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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0月19日-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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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0月26日-1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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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1月2日-1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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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1月9日-11月15日 |
期中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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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11月16日-1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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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11月23日-1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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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11月30日-1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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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12月7日-1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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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12月14日-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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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12月21日-1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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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12月28日-1月3日 |
元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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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1月4日-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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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1月11日-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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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1月18日-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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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1月25日-1月31日 |
期末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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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2月1日-2月7日 |
学期结束工作;
2月6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三日)寒假开始 |
附件2:
苍南县学生家访联系卡
学校名称: 家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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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生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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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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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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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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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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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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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学习困难生或生活困难生(填写具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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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访内容(教师填写):
家访教师(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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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家长
签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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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访效果
是否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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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访效果: |
学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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