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小教[2006]1号
关于征集“春天送你一首诗”诗歌作品的通知
各处室、教研组:
接苍南县教育局、苍南县广播电视台、苍南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关于联合举办“春天送你一首诗”大型公益文化活动的通知》(苍教发[2006]13号),2006年“春天送你一首诗”大型公益文化活动苍南会场由中国作协诗刊社、苍南县教育局、苍南县广播电视台、苍南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联合主办,苍南县少儿广播电视艺术团协办,由我县新教育实验试点学校及有关学校承办。
活动宗旨:“春天送你一首诗”活动要自始至终坚持“两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校园文艺的“三贴近”原则,切实以“春天送你一首诗”活动为契机,全面推进我县中小学素质教育和新教育实验工作,树立特色学校的品牌,积极有效地营造校园书香氛围。
活动项目:1.诗歌创作、征集:苍南会场活动组委会将举行诗歌征文大赛,向全国诗歌爱好者征集参赛诗稿。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学生均可参与,内容要体现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精神,抒发人类本真的美好情感。本次诗歌创作大赛将邀请知名诗人组成评委会,大赛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优秀诗作将汇编刊出《南窗》专辑。2.诗歌朗诵:各新教育实验试点学校原则上都要承办“春天送你一首诗”的诗歌朗诵会,非试点学校也可承办朗诵会。评选结果作为县级获奖的依据,由组委会发文承认。组委会将于4月10日在苍南影城举行“春天送你一首诗”颁奖朗诵会,各承办单位优秀朗诵节目将选拔在颁奖朗诵会上展示。3.设立指导师奖:对诗歌创作与诗歌朗诵获得一、二、三等奖的我县在校学生的指导师均颁给指导师奖。
活动要求:诗歌创作投稿要求以新诗为主,欢迎精短作品,组诗限三首120行以内。自发文之日起,至2006年3月15日截稿。
根据以上精神,学校决定参加本次大赛的诗歌创作征集活动,创作题材不限,形式以新诗(儿童诗)为主,作品必须确保原创真实性,截稿时间3月10日。希望各班主任、语文教师发动广大学生积极参与诗歌创作投稿活动,也希望广大教师亲自动笔创作。学校将进行一次评奖,优秀稿件将在校报《文阁诗苑》上刊登,并选送参加本次县级评比。
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