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完善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学年度考核制度,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一、政治师德
分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第。四个等第的具体标准如下:
优秀:
1、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不参与非法活动。
2、坚持正确教育思想,重视素质教育,重视德育渗透,教书育人。
3、言行文明,仪表整洁,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4、重视学习进修,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5、劳动态度好,工作服从分配,不旷课旷工,不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
良好、良好、一般、差:有下列情形之一、之二、之三者,分别评为良好、一般、差;有第“4”“5”条之一者,即为“差”等第。
1、一学年累计未经请假不到会达二次;
2、有旷课现象;
3、工作上不服从学校分配;
4、乱办班、乱发资料、有偿补课、擅自外出兼课、岐视学生、体罚学生、参与赌博等现象;
5、严重违反“苍南县教师师德准则”。
二、工作量(10分)
1、教学工作量足,计10分,
2、年老体弱工作量照顾的,酌情扣分。
三、考勤(10分)
1、一学年,教学工作全勤计10分。
2、一学年里,有旷课、旷工、未经请假不到会现象,或事假3天以内,或病假1个月以内,计8分。
3、一学年里,旷课达4节,或旷工达2天,或未经请假不到会4次,或事假10天以内,或病假2个月以内,计6分。
4、一学年里,事假1月以内,或病假4个月以内,计3分。
5、一学年里,旷课超4节,或旷工超2天,或事假超1个月,或病假超4个月,不计分。
6、病治愈后及时返校的酌情给分。
7、班主任、教研组长、年段长、行政领导还要按有关会议考勤结果酌情给分。
四、教育工作(16分)
基本能完成教书育人任务的,起点分为10分。各类教师分别按下列情形之一,加0.5-6分。
1、一般教师,按课堂教学育人、课外值日等管理育人的能力及实绩,酌情加0.5―6分。
2、兼班主任、组长的教师,按课堂教学育人及组内管理育人能力及实绩,酌情加0.5―2分;班主任工作按文明示范班达标班及先进班集体,酌情加0.5―2分;按三项竞赛、黑板报积分酌情加0.5―2分。
3、兼行政领导的教师,按课堂教学育人及管理育人的能力及实绩,酌情加0.5―6分。
五、辅导学生获奖(4分)
1、辅导学生获等级奖:校级计0.5分,镇、学区级计1分,县级计1.5分,市级计2分,省级计2.5分,全国级计3分。
2、各类作品发表,按等级奖计分。
3、优秀、优胜奖按等级奖折半计分。
4、团体奖按个人奖加倍计分。
5、同一作品发表及同一竞赛获奖,只计最高分,不同的累计加分。
六、教学工作(32分)
(一)教学常规工作等(24分)
1、教学常规计20分。
基本能完成教学常规工作的,起点分为15分。语数科教师考核内容以备课、改作为主,技能科教师以备课为主,酌情加0.5―5分。
2、第二课堂活动及效果计2分。
3、教改实验过程及效果计2分。
(二)学生成绩(8分)
1、能完成教学任务和学生成绩评定工作起点分为5分。
2、根据定量考核的提高分率,或定性考查的成效,酌情加0.5―3分。
七、公开教学(6分)
开设公开教学课,反映良好的,组内每节1分,校级2分,镇、学区级4分,县级及以上6分。检查性听课酌情给分。
八、教科研论文(6分)
1、论文获学区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3、2分。
2、论文获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4、3分。
3、论文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6、5、4分。
4、论文获省级及以上等级奖,计6分。
5、发表校刊上论文计2分,发表教育报刊上论文按各级二等奖计分。
6、交流论文按各级三等奖计分。
7、参评未有结果的论文按三等奖折半计分。
8、说课稿按论文等级计分,教案按论文折半计分。
9、同篇论文多次获奖(发表),只计最高分,不同篇论文可累计计分。
九、指导培养教师(6分)
指导培养教师,根据指导内容、形式及效果,酌情给1-6分。
十、进修培训(4分)
1、已具合格学历而参加高一级学历进修,学习期间计2分,毕业后计1分。积极参加成人考试复习并能被录取计0.5分。
2、积极参加各种培训和上级教研活动酌情给0.5-2分。
3、精读教育教学专著,研读教育教学文章,并摘有读书卡片50张的,计2分。
十一、奖惩(6分)
1、各级各类先进,校级计2分,镇、学区级计4分,县级计6分。
2、单项先进按各级减少1分计分。
3、集体先进,组员没有获个人先进者,按1/4计分,组长加0.5分。
十二、其他
以上2-10项内容不能包括的其他事项,及以上虽已包括但计分不能满足成果显著性的,由集体讨论酌情计分。
校长室
2003年6月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