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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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来源):苍南县教育局 苍南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06-01-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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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教发〔2005〕174号
苍南县教育局 苍南县财政局
关于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为认真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全省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39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的通知》(浙教师[2005]15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县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推进我县基础课程改革,保证农村教育质量,实现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经研究决定,从2005年起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原则为指导,以“面向全员、突出骨干、倾斜农村、均衡发展”为原则,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重点,切实提高我县农村中小学教师的整体素质,为苍南教育的均衡、可持续发展提供师资支撑。
二、目标任务
1、全员培训
从2005年开始至2007年,以3年为一个培训周期对全县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教师进行全员培训。每位教师在一个培训周期内必须完成144学时的培训,其中全日制集中培训60学时,校本培训84学时,并通过培训考核。全县所有在职初中、小学教师均需参加培训。
2、骨干校长和教师培训
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实施计划,全县共选拔骨干校长7人、教师26人参加省级培训,骨干校长90人、教师245人参加市级培训,以培养中小学教育教学的领军队伍及中坚力量。参加省级培训不少于200学时,参加市级培训不少于160学时。同时,以“名师名校长工程”为基础开展县级骨干校长和骨干教师培训。
三、培训内容
按照省教育厅提出的“统一培养目标、统一教学计划、统一教材、统一质量标准”的要求,培训课程分公共课程和专业课程两类,由师德与教师职业、新课程学科教学评价、新课程教学设计与案例分析、E-环境下的中小学学科教学专题研修四个板快组成。培训内容及学时规定如下:
1、师德与教师职业:集中培训10学时,校本培训10学时;
2、E-环境下的中小学学科教学专题研修:集中培训15学时,校本培训20学时;
3、新课程教学设计与案例分析:集中培训20学时,校本培训34学时;
4、新课程学科教学评价:集中培训15学时,校本培训20学时。
具体课程见附件一:《苍南县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全员培训课程计划》。
四、培训形式
1、采取集中培训与校本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培训由县教师进修学校承担,采取教师面授、自主学习、分组研讨、教学观摩、课题研究、主题报告等形式进行;校本培训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2、分期分批,送教下乡。为不影响学校教学工作,避免工学矛盾,培训原则上安排在双休日和节假日进行。同时为减少经费支出,提倡节约施训,原则上分别在龙港和灵溪设置教学点,部分学科还考虑在学区所在地组织培训,分期分批,送教下乡,为基层农村学校教师提供方便。
五、培训安排
1、准备阶段。从2005年8月至2005年12月。主要工作:
⑴调研摸底,拟定培训计划,征订教材资料。
⑵组织优秀教师参加各学科省级备课会。
⑶召开全县农村中小学素质提升工程专题会议,明确分工,落实任务。
⑷各学校做好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培训分批报名造册工作。
⑸根据县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计划,结合学校实际,各校制定校本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的、要求、内容和培训对象,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并于2006年1月15日前报县教师进修学校审核确认。
2、实施培训阶段。培训工程2005年12月启动,每年约完成全县教师数三分之一的培训任务,3年内完成所有中小学教师轮训任务。培训主要分三个批次组织进行,第一批次是从2005年12月至2006年4月;第二批次是从2006年6月至2006年10月;第三批次是从2006年12月至2007年4月。主要工作:
⑴集中培训。共安排60学时,各批次对象具体安排见附件二:《苍南县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集中培训安排表》。
⑵校本培训。共安排84学时,各校要围绕学习的重点,组织教师进行理论学习、实践操作、教学观摩、研讨交流、反思创新,帮助教师在实践中更新观念。县教师进修学校与各中小学校进行挂联,县教育局教研室定期对校本培训的实施情况进行调研与指导,进一步规范与提升校本培训工作,提高校本培训质量。
3、组织考评阶段。每批次培训结束组织一次考评,主要分三次进行,第一次是2006年5月;第二次是2006年11月;第三次是2007年5月。主要工作:
⑴集中培训考核。采取过程考核与书面考试相结合的办法。过程考核主要通过对参训教师培训期间学习态度、作业质量、到课率等情况的观察记录,给予综合性评价,由县教师进修学校组织实施,按40%比例计入总分;统一考试采用闭卷形式,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教师完成培训任务后,单独组织考场,实行开卷考试,书面成绩以60%比例计入总分。
⑵校本培训考核。由县教师进修学校制订培训考核办法,并组织人员对中小学开展校本培训情况进行评估验收。
⑶ 学分登记。考核合格后,由县教师进修学校登记相应学分。
⑷总结评价。分析取得成绩、存在问题,提出下一阶段思路。
4、整改扫尾阶段。从2007年6月至2007年12月。主要工作:
⑴组织未参加培训对象和考核不合格对象进行补训和补考。
⑵ 对实施校本培训不合格的学校进行指导和整改。
⑶ 表彰先进。
六、考核与管理
1、实行教考分离的培训制度。省建立全员培训课程试题库,并统一考试标准,统一命题,市统一组织考试。
2、统考工作原则上每年一次。考试不合格的教师允许有二次补考机会,每次补考前必须重修不合格课程,重修相关费用由教师自行负担。
3、每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单科合格证书,所有课程合格后发给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结业证书。凡获得培训结业证书者,由县教师进修学校登记144学分,培训成绩和结业证书载入教师业务档案。
4、培训的考核结果同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晋升职务相挂钩,作为教师职务晋升、评优评先和考核的必备条件,并与校长的履职考核相挂钩。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县成立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领导小组,由梁峰同志任组长,陈显阳、项延钢、林维斌同志任副组长,夏忠诚、章锦钻、沈世全、金李胜、章显人、兰祥政、洪中林、陈元然、陈敬畅、林贤党、杨立先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金李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各校要成立相应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校教师素质提升工程三年规划和校本培训分年度计划,切实抓好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
八、培训经费
根据苍发改价[2005]37号文件精神,培训经费包括业务费、公务费、资料费、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等六个项目,县级培训每人培训经费标准为1250元。在每批培训开始前,县教师进修学校将各校参加培训人数清单报县财政局,财政局按照上报的培训人数将培训经费拨到各学校,各学校按照县教师进修学校的计划组织教师参加培训并缴纳培训经费。教师参训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由进修学校按不同乡镇不同标准包干的形式,结合学员培训考勤情况造册发放、包干使用。省、市骨干校长、教师培训经费(具体标准由省、市确定)分别由校长、教师本人向省市培训机构缴纳,县教育局向县财政局提供省、市参训人员清单,县财政根据清单将省、市培训经费全额划拨给参训学员所在学校,参训学员凭发票和结业证书到所在学校报销。
附件一:《苍南县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全员培训课程计划》
附件二:《苍南县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集中培训安排表》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主题词:教师培训 素质提升工程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师范处,市教育局,市教师教育院,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县委、县政府、县政协办公室
苍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5年12月30日印发 附件一:
苍南县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全员培训课程计划
根据《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实施办法》关于统一培养目标、统一教学计划、统一教材、统一质量标准要求,制定全员培训课程计划。
说明:
1.所有课程均由省统一制定考试大纲,统一组织备课。重点课程由省负责编写讲义、审定教材。一般课程在省协调下由各市分工协作编写讲义,审定教材。
2.除《师德与教师职业》课程外,其他课程分学科开设,兼有多门教学任务的中小学教师可以经校长的同意后申请主修一门学科。
3.校本课时是指学校根据本课程计划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的培训活动。
附件二:
苍南县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集中培训安排表
注:具体培训班安排另由县教师进修学校发文通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