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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8年全县中小学艺术节的通知
来源:苍南教育网  作者:苍教学〔2008〕11号  日期:2008-2-20 9:19:36
 

关于举办2008年全县中小学艺术节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进一步推动学校艺术教育健康发展,为学生提供艺术实践舞台,促进每位学生掌握一项艺术表现手法并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创造力、鉴赏力和审美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和谐发展,现根据温州市2008年中小学艺术节活动要求和《关于推进中小学读书节、艺术节、体育节、科技节活动的通知》(苍教学函〔2007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2008年全县中小学艺术节。

请各学区、各学校根据2008年全县中小学艺术节活动方案(附件1)和各个项目比赛规程(附件29)的要求,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广泛开展宣传,层层发动落实,做到校校组织、班班开展、人人参与。要以育人为宗旨,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和正确的审美导向,周密计划,精心组织,层层选拔,选送符合艺术节要求、代表本单位最高水平的优秀节目(作品)参加县中小学艺术节比赛。我局将在县级各项比赛的基础上,选拔优秀节目(作品)参加市中小学艺术节比赛。

 

 

附件:

12008年全县中小学艺术节活动方案

2.声乐(合唱)、器乐、舞蹈比赛规程

3.校园剧或课本剧比赛规程

4.诗歌朗诵比赛规程

5、美术、书法、篆刻比赛规程

6.摄影比赛规程

 7.剪纸比赛规程

 8.学生校服设计展示比赛规程

9.中小学音乐教师六项教学基本功展评活动比赛规程

    10.中小学艺术节作品综合展示暨文艺汇演、表彰活动实施方案

    11.附表1-7

 

二○○八年二月十三日

 

主题词:艺术节  2008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 ,市人民教育基金会办公室,县委办、县府办

  苍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2月15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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