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举办2008年全县中小学艺术节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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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进一步推动学校艺术教育健康发展,为学生提供艺术实践舞台,促进每位学生掌握一项艺术表现手法并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创造力、鉴赏力和审美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和谐发展,现根据温州市2008年中小学艺术节活动要求和《关于推进中小学读书节、艺术节、体育节、科技节活动的通知》(苍教学函〔2007〕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2008年全县中小学艺术节。 请各学区、各学校根据2008年全县中小学艺术节活动方案(附件1)和各个项目比赛规程(附件2—9)的要求,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广泛开展宣传,层层发动落实,做到校校组织、班班开展、人人参与。要以育人为宗旨,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和正确的审美导向,周密计划,精心组织,层层选拔,选送符合艺术节要求、代表本单位最高水平的优秀节目(作品)参加县中小学艺术节比赛。我局将在县级各项比赛的基础上,选拔优秀节目(作品)参加市中小学艺术节比赛。 附件: 1.2008年全县中小学艺术节活动方案 2.声乐(合唱)、器乐、舞蹈比赛规程 3.校园剧或课本剧比赛规程 4.诗歌朗诵比赛规程 5、美术、书法、篆刻比赛规程 6.摄影比赛规程 7.剪纸比赛规程 8.学生校服设计展示比赛规程 9.中小学音乐教师六项教学基本功展评活动比赛规程 10.中小学艺术节作品综合展示暨文艺汇演、表彰活动实施方案 11.附表1-7 二○○八年二月十三日 主题词:艺术节 2008年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