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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小学教师普通话大赛和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
来源:  作者:school  日期:2010-5-27 11:13:47
 

转发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举办第二届浙江省中小学教师普通话大赛和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

苍教办函〔201048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二届浙江省中小学教师普通话大赛的通知》(浙语办〔20107号,详见附件3)和《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二届浙江省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浙语办〔201012号,详见附件4)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级各类学校自行组织中小学教师普通话大赛初赛,根据初赛结果,推荐节目参加县级比赛(推荐名额见附件1)。推荐参加全县比赛的节目以DVD格式刻成光盘,并附朗诵内容文字稿,填好参赛节目登记表,于615日前报送苍南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公园路2-6号,教育局内)。直属学校直接报送,各乡镇学校、幼儿园由学区统一报送。县级比赛采用录像评比的方式,按三个组别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另设组织奖若干个。优秀节目推荐参加全市复赛。

二、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由学生自愿报名,学校进行初选,根据初赛结果,按小学一组(1-3年级)、小学二组(4-6年级)、初中组(7-9年级)、高中组(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推荐(推荐名额见附件2)参加县比赛。请各学区、各校将推荐参加县比赛的作品分硬笔和软笔两类分别装袋,并填好参赛作品目录(见省语委办公室、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附件5),于68日前报送苍南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公园路2-6号,教育局内)。直属学校直接报送,各乡镇学校由学区统一报送。优秀节目推荐参加全市复赛。各校应做好作者资格和原创的把关工作,严肃比赛纪律,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作伪,取消作品参赛资格,并对作者及所在学校予以通报批评。

三、本次比赛不收报名费,严禁以比赛名义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本次活动由县教育局、县语委办主办。联系人:吴连裕,联系电话: 68752580电子信箱:cnyywz@126.com

附件1: 中小学教师普通话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作品名额分配表

 

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语言文字  普通话 规范汉字 比赛 通知

抄送:县府办、县政府教育督导室。

苍南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5月26印发

 


 

附件1

中小学教师普通话推荐名额分配表

 

 

名 额

 

名 额

灵溪学区

10

龙港学区

10

金乡学区

7

钱库学区

7

矾山学区

5

马站学区

5

桥墩学区

5

宜山学区

3

直属学校

1

 

 

附件2

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作品名额分配表

小学组

 

名 额

 

名 额

灵溪学区

30

县实验一小

10

龙港学区

33

县实验二小

8

金乡学区

27

县实验三小

3

钱库学区

27

潜龙小学

3

矾山学区

22

新星学校

3

马站学区

22

裕靠小学

3

桥墩学区

22

南宋武校

1

宜山学区

15

飞林武校

1

 

初中组

 

名 额

 

名 额

灵溪学区

14

宜山学区

4

龙港学区

15

裕靠学校

1

金乡学区

9

育才中学

1

钱库学区

9

新星学校

1

矾山学区

7

潜龙学校

1

马站学区

7

南宋武校

1

桥墩学区

7

飞林武校

1

高中组

 

名 额

 

名 额

苍南中学

4

苍南县兴港高级中学

2

苍南县灵溪中学

3

苍南县狮山中学

2

苍南县灵溪第二高级中学

3

苍南县江南高级中学

2

苍南县龙港高级中学

3

苍南县振清外国语学校

2

苍南县龙港第二高级中学

3

县职业中专

4

苍南县宜山高级中学

3

县成教中心

2

苍南县钱库高级中学

3

勤奋职校

3

苍南县钱库第二高级中学

2

龙港职校

3

苍南县金乡高级中学

3

龙港二职

3

苍南县桥墩高级中学

2

行知职校

1

苍南县矾山高级中学

2

英才职校

2

苍南县马站高级中学

2

金乡职校

3

苍南县仁英高级中学

2

飞林职校

2

苍南县求知中学

2

南宋职校

2

苍南县树人中学

2

新纪元分校

2

苍南县巨人中学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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