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江小学园中葵文学社组织机构—内容—灵溪镇灵江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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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来源):校长室  发布时间:2007-1-22 8:07:35
 

灵江小学园中葵文学社组织机构
 
 
主       管:  校长室
主       办:  教务处
顾       问:  卢成杰   徐民多
总   负  责:  杨义长
指 导 老 师:  杨  聪   黄谋青   易小君
社       长:六(3)易小芬
社长助理: 六(1)林芝伟
副   社  长:五(3)陈倩倩
四(1)叶必宏
三(2)吴园园
 
宣传部部长:五(3)林  妤
记者部部长:六(4)潘珊珊
 
广播部部长:四(2)陈庆庆
 
社刊《园中葵》编辑委员会
主  任:董  振
副主任:周文康
主  编:杨  聪
编  委:卢小明  陈秋萍  陈淑丹 易际祺  邱文红  陈开济  杨义善  蔡素华  陈丽华  易雪清  陈张蕙  易小君  华丽芳
 
园中葵文学社网站管理中心
 负责人:杨义长  叶信克
网站管理:杨 聪
 网站维护:黄谋青  易小君
 
园中葵文学社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是文学社开展活动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   文学社接受灵江小学教务处的直接领导,坚决执行灵江小学的相关决议。
第三条    文学社旨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开拓同学们的视野,培养同学们的写作能力和文学欣赏力。在全校范围内营造一种人文氛围,加强与外界的交流和合作,为全校学生提供一个展现个性风采的童年舞台,为语文课程改革提供一块实验园地。“文学性,探索性,开放性”是文学社的社团宗旨。所谓的“文学性”即以儿童文学创作作为社团发展的切入点;“探索性”即保持创新意识,锐意进取,探索全新的发展模式;“开放性”即坚持兼容并蓄的原则,鼓励个性发展。
 
 
第二章社员
 
第四条   凡灵江小学在读学生,遵守校纪校规,承认并遵守文学社章程,愿意参加文学社的活动,均可申请加入园中葵文学社。
 
第五条    社员义务
(一)有努力学习、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形象的义务。
(二)有自觉遵守文学社纪律,严格执行文学社决议,热心本职工作,努力完成文学社交派的任务。
(三)有宣传文学社、维护文学社形象的义务。
(四)有推荐文学爱好者加入文学社的义务。
(五)有按期向文学社递交个人作品、推荐社外学生优秀作品的义务。
 
第六条  社员权利
(一)享有参与文学社内的选举、被选举和表决的权利。。
(二)享有向文学社提出工作建议、监督文学社内工作的权利。
(三)享有参加文学社组织的有关讲座、培训及其他活动的权利。
(四)享有在社刊优先发表及向校外刊物优先推荐的权利。
(五)享有向文学社推荐文学爱好者加入文学社的权利。
(六)享有向文学社推荐社外学生优秀作品的权利。
 
第七条       入社
申请者应向文学社提交书面申请,经文学社理事会表决批准后方可成为文学社会员,并发给相应证书.申请者自批准之日起履行社员义务,享有社员权利。
 
第八条       退社
社员因升学、转学、休学或退学等情况要退出文学社的,应提前两周向文学社提交书面申请,办理退社手续。
第九条       奖惩
设置年度优秀干部、优秀社员和优秀作品等奖项。文学社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奖励。对凡不履行应尽义务,规劝后拒不改过的社员,由指导老师查证核实后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  社员全体会议
(一)全体社员参加。会议在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内、每学年结束前一月内各举行一次,由常务副社长主持。
(二)社员全体会议职责。
1、监督文学社各项日常工作。
2、对文学社内重大决议进行表决。
3、审议社长学期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
4、选举指导老师、社长、副社长和各部门部长。
(三)指导老师职责
1、监督、指导社长和文学社各部门的工作,指导社长制定学期工作计划。
2、对文学社内重大决议进行决策。
 
第十一条  社长、副社长
(一)社长一名。社员本人提交申请,经社员全体会议选举获多数票者报教教务处批准当选。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二)副社长二至三名。社员本人提交申请,经社员全体会员选举获多数票者报教务处批准当选。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三)社长职责
1、主持文学社的日常工作。
2、定期向社员全体会议和指导老师汇报工作。
3、监督、指导所辖各部门的工作。
4、主持对副社长、各部门主任工作的年度考核和评定。
(四)副社长职责
1、常务副社长、外联副社长各一名。前者协助社长处理校内日常工作,后者协助社长处理外联工作。
2、定期向社长汇报工作。
3、监督、指导所辖各部门的工作。
 
第十二条  编辑部
(一)主编一名,副编辑若干名。社员本人提交申请,经社员全体会议选举获多数票者报社长批准当选。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二)编辑部职责
编辑社刊《园中葵》。
 
第十三条  外联部
(一)外联部部长一名。社员本人提交申请,经社员全体会议选举获多数票者报社长批准当选。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二)外联部职责
1、对外宣传、交流和合作。
2、举办各种讲座、培训等活动。
3、社刊《园中葵》的对外发行。
 
第十四条  宣传部
(一)宣传部部长一名。社员本人提交申请,经社员全体会议选举获多数票者报社长批准当选。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二)宣传部职责
1、校内宣传。
2、社刊《园中葵》的校内发行。
 
第十五条  记者部
(一)   记者部部长一名。社员本人提交申请,经社员全体会议选举获多数票者报社长批准当选。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二)记者部职责:追踪有价值的新闻线索,准确、及时、迅速、客观地采访报道校内外大事,时事和知名人士。
 
第十六条  广播部
(一)广播部部长一名。社员本人提交申请,经社员全体会议选举获多数票者报社长批准当选。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二)   广播部职责:每天固定播出校园新闻,及时反映学校、班级的各项工作与活动,播出听众点歌、学生佳作、名家名作、新书介绍、、流金岁月等栏目。
 
 
第四章  社团安全问题
 
第十七条   每次外出活动前应对社员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安全意识,做好防范措施,并应有老师带队。
 
 
 
 
第五章 会刊
 
第十八条  本社刊物为《园中葵》,系会员发表习作的园地。文学社《园中葵》网站为http://ljxx.cnpkm.com/,是社员们网上发表作品和交流的平台。联系邮箱为yc1160@163.com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  本章程将根据实际需要不断完善。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文学社全体社员会议。
                                        
                                   2006年10月25日
 
园中葵文学社社员公约
一、为文学社争光。以文学社为荣,在学习生活的方方面面勇争一流。
二、学好语文课。主动参与课堂,认真完成作业,确保语文学习成绩在班级领先,在年级知名。
三、热爱生活。关注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及时做好各种形式的记录。
四、热爱读书。多读各种类型的书刊,开拓自己的眼界;特别要多读优秀的文学作品,提高自己的文学素养。同时,做好摘抄。
五、勤于动笔。非常认真地完成习作任务,并坚持每周写周记,主动进行写作练习。
六、勇于竞争。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的写作竞赛,主动向各种报刊投稿。
七、谦虚好问。主动向老师请教,争取老师、同学的帮助。
八、优胜劣汰。实行文学社干部轮换制,根据取得的成绩大小和工作能力决定干部人选。
 
 
园中葵文学社成立程序
 
 
一、向学校领导请示:成立灵江小学文学社
二、确定成立文学社工作组人员名单。
三、审定文学社社名,学校指派文学社指导老师。
四、筹划文学社成立暨首届全体社员会议。
1、学生申请入社。三至六年级由语文老师推荐2-3名学生申请加入。
2、确定社员名单(发社员证),推选文学社干部候选人。
3、审定会议程序,做好会议准备工作。
4、邀请校领导和其他小学的文学社指导老师和社长到会指导。
 
五、召开文学社成立暨首届全体社员会议。
1、校长致开幕词,宣布成立文学社。
2、 请作家做讲座。
3、 审议并通过文学社章程,审议并通过社员公约。
4、选举文学社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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