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举办2008年“春天送你一首诗”全国校园主会场活动的通知 —内容—灵溪镇灵江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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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来源):苍教发〔2008〕9号  发布时间:2008-2-20 12:25:27
 

关于联合举办2008年“春天送你一首诗”全国校园主会场活动的通知
苍南县教育局  苍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苍南县广播电视台  苍南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关于联合举办2008年“春天送你一首诗”全国校园主会场活动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由中国作家协会诗刊社发起和组织的“春天送你一首诗”全国大型公益活动,七年来全国累计已有150多个城市和地区举办了这一活动。我县把“春天送你一首诗”公益文化活动作为新教育实验书香校园建设的重要载体,参与至今已有六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参与了诗歌创作比赛,60多所学校承办诗歌朗诵会,在营造书香校园,丰富校园文化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使诗歌的春潮在每年春天融入师生的心中。几年来,此项活动盛况得到了国家、省、市各级媒体的专题报道,诗刊社把苍南活动模式向全国推介,引起了巨大的社会反响。2008年“春天送你一首诗”全国校园主会场活动由中国作协诗刊社、苍南县教育局、苍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苍南县广播电视台、苍南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联合主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春天送你一首诗”活动要自始至终坚持“两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校园文艺的“三贴近”原则,切实以“春天送你一首诗”活动为契机,扎实推进我县中小学学校文化建设和新教育实验,树立特色学校的品牌,促进学校内涵得到进一步发展。
二、组织机构
县教育局、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广播电视台、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成立“春天送你一首诗”活动组委会,由梁峰、李晖华、白直营、刘德吾同志担任总策划,陈显阳、曾迎玲、欧阳昆超、高友杰、林敬佑同志担任副总策划,金亮希、杨上品、饶大师、章显人、吴连生、金李胜、陈长河、施克佑、沈小玲、王孝稽、林高、姜春雷、杨麟、何必钻、黄有良、林乃冲、林成奎、杨守铬、吴合众、张友来同志担任策划,策划组有关协调工作由陈长河同志负责,联系电话:64759082,655555(教育网)策划组下设诗歌创作组和诗歌朗诵组,诗歌创作组办公地点设县文联,联系人:刘德吾,联系电话:68801108。诗歌朗诵组办公地点设在县教育局教研室,联系人:何必钻,联系电话:64718969,668982(教育网)。
三、诗歌创作征稿
1、征集的对象: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学生。
2、创作主题:参赛诗歌内容要反映现实生活,反映人的心灵向往和启迪心智,体现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精神,抒发人类本真的美好情感。
3、投稿要求:以新诗为主,欢迎精短作品,来稿一律用A4纸标准打印,正文为5号宋体字,标题下面注明选送单位(在校生作者注明学校、班级)、作者姓名;应征作品有经指导师直接指导的,要在稿件末尾处注明指导师姓名、单位、电话、手机号码。作品严禁抄袭,选送单位、作者、指导师必须对所应征作品的原创真实性负责任,如遇抄袭,一律严肃查处。
4、截稿时间:各地各校要于2008年3月10日前,将优秀作品连同填写好的《参赛作品登记表》(见附件1)一起送交县文联办公室(灵溪镇华侨一街1号,华侨新村桥头)。每个选送单位参赛稿件总数,直属学校不得超过40件、乡镇学校不得超过25件,幼儿园、培训机构、村完小不得超过10件;每位作者参赛作品限30行以内短诗1首或同一主题100行以内的组诗,每位指导师最多推荐3位学生作品。
5、奖项设置:本次诗歌创作大赛将邀请知名诗人组成评委会,分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和教师组等四组进行评比,各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优秀诗作将在《南窗》专辑上发表,同时,组委会将正式出版《校园诗歌作品选》,在《诗刊》推出苍南校园诗歌专辑,并制作苍南县校园诗歌卡片或书签,对诗歌创作获得一、二、三等奖的我县在校学生及指导师均颁给证书。
四、诗歌朗诵会安排
1、诗歌朗诵会承办要求: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均可承办“春天送你一首诗”诗歌朗诵会,新教育实验试点学校原则上都要承办诗歌朗诵会。各级各类学校要从丰富学生生活经历,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高度去认识举行朗诵会的重要意义,积极创造条件举行,发动师生大面积参与。各学区要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指导工作。朗诵作品内容不限,形式不限,提倡小组朗诵或集体朗诵以及原创作品朗诵,让更多学生得到锻炼和鼓励。朗诵会节目尽量控制在15个以内,总体时间不宜太长。
2、学校朗诵会时间:有承办意向的学校要于3月7日前向组委会诗歌朗诵组提出申请。组委会定于3月下旬举行各学校诗歌朗诵会,并派员参加巡视。组委会有历年来全县“春天送你一首诗”朗诵会的光盘可供刻录、参考,并为各学校免费分发“春天送你一首诗”活动诗歌作品特刊和诗歌艺术卡片。
3、全国“春天送你一首诗”校园主会场。2008年度全国“春天送你一首诗”校园主会场将在苍南举行,届时将邀请全国诗人、作家、编辑参与活动。组委会定于3月下旬在县城水景公园举行2008年度全国“春天送你一首诗”启动仪式暨广场朗诵会,展示各承办单位选送的优秀朗诵节目。
4、奖项设置:诗歌朗诵奖由承办学校具体负责评选,评选要求公开、公正、公平,评选结果作为县级获奖的依据,由组委会发文承认。有举行大型朗诵会的学校,原则上给予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的待遇,组委会视总体质量进行平衡、协调。特别优秀的节目将选送参加最后一场颁奖朗诵会。诗歌朗诵比赛设立指导师奖,获得一、二、三等奖的我县在校学生及指导师均颁给证书。报送单位需注明指导师姓名、单位(见附件2),若有多位教师集体指导,必须列举完全。否则,逾期不补。
五、其他配套活动
1、十佳校园文学社评比:参与评比的文学社请于3月7日之前将评比材料送至县文联办公室。评比材料包括以下内容:①近期文学社刊(校报)原件或复印件;②文学社重要的活动和近期活动图片;③文学社简介;④文学社负责老师详细联系方式。
2、百佳校园小诗星评比:参与评比的学生由学校推荐,每校可以推荐1至3名,并于3月7前将评比材料送至县文联办公室。评比材料包括以下内容:①代表作品原件或复印件;②推荐对象简介及个性化照片3-5张;③指导老师及学生的详细联系方式。十佳校园文学社和百佳校园小诗星评比的材料在评比结束后可到县文联索回。
3、成立苍南县青少年文学研究会:为推进文化苍南建设,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拟成立苍南县校园文学研究会,有关筹备工作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牵头指导,前期筹备请各有关学校配合做好动员、组织工作。具体事项另外发文通知。
“春天送你一首诗”活动是建设学校文化,营造浓厚校园书香氛围的优良载体,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领导、教师都要以“春天送你一首诗”活动为契机,深入领会“诗歌教育”这一传统教育教学方式在当今素质教育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扎实开展品诗、赏诗、诵诗、写诗等活动,弘扬经典文化,让学生接受高雅的诗歌艺术的熏陶。各承办中小学都要认真做好朗诵会的各项筹备工作,要有专人负责、精心策划、周密安排,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要加大宣传力度,为进一步推动学校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
 
附1:2008年“春天送你一首诗”创作征文参赛作品登记表
附2:2008年“春天送你一首诗”朗诵作品获奖名单呈报表
 
苍南县教育局             苍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苍南县广播电视台          苍南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八年一月十日
 
主题词:春天送你一首诗  2008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电视台,市文联,
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委宣传部
  苍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1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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