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义务教育经费专项审计调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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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直属各单位,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经费专项审计调查的通知》(浙教办计〔2008〕1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义务教育经费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圆满完成专项审计调查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这次审计调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高度重视,要建立机构,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县教育局建立以梁峰同志为组长,陈先葵、林维彬同志为副组长,郑如庄、陈正端、陈元松为成员的义务教育经费专项审计调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郑如庄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陈先美、陈家远、褚 毅、董小平、许月松、颜厥长、陈如高等同志组成。
二、检查范围:
这次检查范围确定在县教育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人民教育基金会和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校,重点是检查2006、2007年两年的义务教育经费(包括经常性事业费和基建经费、教育费附加、专项经费)管理情况,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三、审计调查内容
(一)义务教育经费的保障情况
主要检查各地的义务教育经费是否按保障改革的要求按时,足额到位,教师合理收入是否得到依法确保,中央财政对2007年下学期农村学生国家课程教科书退费到位情况。
(二)义务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
1.经费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财政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规定,有无存在经费挪用、移用、挤占、截留的情况,重点检查各级各类学校有无违规使用义务教育经费,用于单位自身日常开支、发放职工资金福利的情况。
2.学校按规定收取费用有无纳入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实行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情况。
3.中小学公用经费使用是否规范,有无挤占公用经费大量开支招待费、旅游疗(休)养、发放教职工福利等情况。
4.教育费附加使用是否规范,有无挤占用于发放教职工工资、奖金和福利等人员经费的情况。
5.中小学食堂的收支是否规范,有无学校利用食堂赢利,变相发放教师奖金的情况。
6.“农村中小学资助扩面工程”和“爱心营养餐工程”经费是否存在虚报冒领、使用不规范的情况。
(三)教育收费情况
1.教育收费行为是否规范,有无乱收费的情况。重点检查2006年代办服务费的收取和使用是否规范,2007年以后是否继续收取代办服务费。
2.有无强制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培训机构举办的兴趣班等,学校从中获利并用于日常开支和教职工发放福利的行为。2007年秋季学期以后,学校有无出租场地办班、教师有无参与办班活动。
3.学校有无通过代办学生征订报刊杂志获取折扣收入,并用于日常开支和发放教职工福利的行为。
4.人民教育基金会有无以捐款的形式变相收费的行为,基金会的支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等的规定,是否符合基金会章程的规定等。
5.其他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四、审计调查方式
义务教育经费专项审计调查以交叉检查进行,以县局为主负责,组织精干力量对有关学校(单位)进行检查,各直属事业单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自查工作分别于2月21日前完成,2月22日县教育局将组织力量对各直属事业单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全面检查。
五、认真总结整改
针对学校自查和县局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及时处理。各检查小组检查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及附表一起报县教育局监察室。
联系人:陈家远 联系电话:64751553
附:1.义务教育阶段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自查登记表
2.义务教育阶段收支情况经费自查登记表
3.学校代办服务费收取使用情况登记表
二○○八年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义务教育 经费 检查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县府办,县纪委监察局
苍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2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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