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温州市课程改革实验学校200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2005年,我市在温州市实验中学、温州市实验中学分校首次实行与新课程相配套的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取得了良好效果。2006年,全市212所课程改革实验学校也将实行与新课程改革相配套的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6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05〕200号),在认真总结经验、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局制定《温州市课程改革实验学校200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是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基础教育新课程体系,扎实推进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提供政策支持与制度保障。
二、课程改革实验学校要按照有关要求制定相应计划,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和班级评定工作小组。要召开教师、学生和家长会议,做好相应宣传工作,让教师、学生及家长了解评价改革的目的意义。
三、综合素质评价是一项富有探索性的全新工作,学校要结合自己的办学特色,按新课改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在测评中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及时做好相关资料整理、数据分析、案例收集和经验总结工作,并要求于4月底前完成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任何学校(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不得随意更改学生平时成绩和评价结果。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课程改革 升学与毕业 考试 招生方案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省财政厅,市人大,市政府。
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5年11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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