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溪学区关于组织2006年中小学生电脑作品
制作评比活动的通知
学区各中小学:
为丰富中小学生学习生活,激发创新精神,培养实践能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遴选优秀作品参加县中小学生电脑作品制作评比,决定举行2006年中小学生电脑作品制作评比活动。现将此次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要求
(一)各学校要广泛发动中小学生开展信息技术的课外兴趣活动,积极组织学生电脑作品制作评比活动,并遴选优秀作品参加。
(二)本次电脑作品评比根据不同年段中小学生的特点,按照小学组、初中组分学段设置不同活动项目。
小学组: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报刊、网页;
初中组: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报刊、网页;
(三)要求中小学生要独立进行作品的创意、设计并实现创作,指导教师可以给予指导,但不得直接动手参加制作。每件作品的作者不能超过两名,每个作者限报1件作品。详细的各分类作品评比标准见附件1。
二、作品报送要求和上传办法
(一)各学校报送作品的数量不限,要求每类作品至少推荐1件,每件作品附“推荐作品使用约定书”(见附件2),并于2006年11月19日前刻成光盘或通过网络上传到县教育信息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二)网络上传的方法:登陆苍南教育网(http://www.cnjyw.net)进入“苍南县2006年中小学生电脑作品比赛提交系统”,按提示上传到指定的目录.作品清单(见附件3)直接上报到学区信息装备室.
参赛费用由学校支付.
附件列表:
附件1:2006年苍南县中小学生电脑作品评分标准.doc (65.536 KB)
附件2:推荐作品使用约定书.doc (19.456 KB)
附件3:2006年苍南县中小学生电脑作品登记表.doc (28.672 KB)
附件1:2006年苍南县中小学生电脑作品评分标准.doc (65.536 KB)
附件2:推荐作品使用约定书.doc (19.456 KB)
附件3:2006年苍南县中小学生电脑作品登记表.doc (28.67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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