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5年申报中、高级教师职务评审论文要求的说明(转载)
一、“公开刊物发表论文”是指:
1、国家或省新闻出版部门正式批准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国内统一刊号CN及邮发代号(不含CN后面缀有NR或HK标识)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以《全国报刊简明目录》为准).部分期刊可查: 新闻出版网站 (http://www.jincao.com/fa/lawl4.htm)。
国家级:指全国性报纸、全国核心期刊。即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群众团体及其直属单位创办的正式报刊。如教育部、中国教育学会主办的报纸、期刊。
省级:指地方性报纸、期刊,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省所属部、委、办、厅、局主办的教育类报纸、期刊,本科院校学报、中国教育学会二级专业委员会会刊上发表的专业论文。
2、省教育厅、省教研室、省教科院、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大学(筹)主办的刊物。 .
二、在“市级教育教学研讨及学术会议上交流推广”是指:
1、在市教育局(不含科室单位)组织的经验交流会上做大会发言,及有关部门审核的论文汇编。
2、在市教育教学研究院(不含单一学科)组织的学术会议上做大会发言。
3、在市教育学会(不含二级学会)组织的学术会议上做大会发言。
三、“获奖论文”含教学案例是指: ,
1、在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中获奖的论文。
2、在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直属单位组织的论文评选中获奖的论文。
3、在全国、省级教育学会以及二级学会组织的论文评选中获奖的论文。
4、在市科协、市社科联、市教育学会和市教育局联合组织的论文评选中获奖的论文.
四、下列文章和资料不能作为参评论文
1、凡在广东省新闻出版局特别提示的非法博物目录内同名同号的刊物发表的文章(请查http://WWW.XWCbj.gd.gov.cn/menu/zxjd_bz_ tbts.asp);
2、发表在增刊或学校专辑、专栏(包括有条码)的论文;
3、只发了用稿通知或已印清样,但末正式发表的论文;
4、新闻报道、译文、译著、文稿、·科普文章、教案、复习资料
5、工作研讨资料、讲座、报告、文件汇编等资料性的材料。习题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