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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关于评选第十届中小学(幼儿园)教坛新秀的通知
来源:县教育网  作者:school  日期:2005-9-22 13:10:33
 

苍南县教育局
关于评选第十届中小学(幼儿园)教坛新秀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县一级以上幼儿园:
为了激励和引导广大青年教师努力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我县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经研究,决定评选苍南县第十届中小学(幼儿园)教坛新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县普通中小学(含职业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民办学校(含幼儿园)中在我县任教三年以上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
1.教育思想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民办幼儿园教师具有职高幼师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任教满三年以上。
3.教育教学业务水平高,曾获县优质课奖或承担过县级以上的公开课(省、市欠发达乡镇中小学教师获学区级课堂教学比赛二等奖以上或承担过学区级以上公开课)。
4.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近三年来有一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案例在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评比中获奖或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省、市欠发达乡镇中小学教师有一篇论文在学区级评比中获二等奖以上)。
5.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积极开展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的教学实践与研究。
6.省优质课三等奖、市优质课二等奖以上的教师可直接参评,不占参评单位名额。
7.受党政纪处分未被解除的教师不能参加评选。
三、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采取学校、学区推荐,县专家组考核、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办法进行。
1.各学区、直属学校组织考核、评审,确定推荐对象。
各学区、直属学校根据县教育局评选文件精神,结合本学区、学校实际,制订推荐量化考核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考核评审,真正把本学区、学校最优秀的青年教师推荐上来。推荐时要注意学校、学科之间的平衡,要关注薄弱学校和薄弱学科的骨干培养。10月24日前,各学区、直属学校将推荐名单及申报材料报送县教育局教研室。联系人:章小强,联系电话:64718976  660098(内部网)。具体上报材料如下:
⑴苍南县第十届教坛新秀评选推荐表(一式二份)。
⑵申报条件材料
A.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
B.优质课或公开课获奖证书复印件。
C.论文获奖证书或发表刊物复印件。
⑶综合量化评价各项计分材料复印件(按综合评价量化表顺序装订)。
各学校、学区要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审查单位和审查人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签名。
2.县教育局组织考核、评审。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⑴教育理论测试考核,测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师德理论、政策法规、新课程理论、教育理论、班主任工作理论、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等,以县教育局编印的2005年暑期师德培训资料汇编为主要参考资料。按测试总分分学科淘汰20%。
⑵课堂教学实践考核,主要考核参评教师课堂教育教学能力及效果(包括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等)。
⑶综合评议量化考核,在理论考试与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的基础上,结合参评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量化考核,量化考核满分10分,具体量化办法见附件2。综合评议标准按理论考试20%、课堂教学70%、量化考核10%的权重计算总分,确定入围人选,最后由县教坛新秀评选领导小组审定。
各项考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评选名额
本届新秀评选名额共160名,其中小学60名,初中50名,高中(含职高)35名,幼儿园15名。
本次评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分省、市欠发达乡镇学校和其他乡镇学校两组进行,各单位每组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两组学校所分配的名额原则上相互之间不作调剂,两组以及各学科淘汰的人数均按大致相同的比例进行。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县教坛新秀评选工作的领导,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县教育局成立由梁峰、陈显阳、缪仁谷、陈先葵、林维斌、章锦钻、沈世全、金李胜、洪中林、陈元然、应良勇、郑如庄、章显人、陈君辉、曾瑞清、周华、章小强等同志组成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梁峰任组长,陈显阳、缪仁谷、陈先葵、林维斌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陈先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评选工作由人事科和教研室负责。
本次县教坛新秀评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按“五公开”(评评对象、评选条件、评选程序、评选办法、评选结果)的要求,认真做好有关评选、推荐工作。
附: 1.苍南县第十届教坛新秀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2.县教坛新秀评选综合评价量化表
3.苍南县第十届教坛新秀评选推荐表
 
二○○五年九月二十日
 
 
主题词:教坛新秀评选  第十届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办公室、政治处、教育教学研究院,县府办
  苍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5年9月20日印发
 
 
附件1
苍南县第十届中小学教坛新秀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    位
欠发达乡镇
其它城镇
合  计
 
单      位
合  计
灵溪学区
初  中
3
19
22
灵溪一高
3
小  学
4
18
22
灵溪二高
4
幼儿园
 
 
5
灵溪三高
3
龙港学区
初  中
 
20
20
龙港高中
5
小  学
 
28
28
龙港二高
3
幼儿园
 
 
7
宜山高中
3
宜山学区
初  中
1
5
6
钱库高中
4
小  学
1
7
8
钱库二高
4
幼儿园
 
 
2
金乡高中
3
钱库学区
初  中
2
9
11
马站高中
2
小  学
3
12
15
矾山高中
2
幼儿园
 
 
3
桥墩高中
2
金乡学区
初  中
 
10
10
狮山中学
1
小  学
 
10
10
巨人中学
1
幼儿园
 
 
3
江南高中
1
桥墩学区
初  中
8
 
8
树人中学
1
小  学
7
 
7
兴港高中
1
幼儿园
 
 
2
龙港职技校
1
矾山学区
初  中
7
 
7
龙港二职
1
小  学
7
 
7
金乡成技校
1
幼儿园
 
 
2
勤奋职技校
1
马站学区
初  中
7
 
7
行知职业学校
1
小  学
8
 
8
育才中学
1
幼儿园
 
 
2
苍南县小
4
苍南中学
 
 
5
新星学校
1
教师进修校
 
 
1
潜龙学校
2
职业中专
 
 
5
裕靠学校
1
成教中心
 
 
2
聋哑学校
1
 
 
 
 
机关幼儿园
2
附件2
县教坛新秀考核综合评价量化表
姓名              单位                   学科            得分       
序号
项  目
满分值
内      容
得分
1
学历
1.5分
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加1分,初中、小学加1.5分;初中本科学历加0.5分,小学加1分;小学大专学历加0.5分,幼儿园加1分
 
2
职称
2分
中高职称加2分,中级职称加1分
 
3
先进荣誉
1.5分
省级综合先进加1.5分,市级综合先进加1分,县级综合先进加0.5分(单项先进以1/3计分,同年度只计最高级别一项)
 
4
年度考核
1.5分
优职1年加0.5分
 
5
公开课
1.5分
省级公开课一次加1.5分,市级一次加1分,县级一次加0.5分
 
6
优质课
2分
省优质课一等奖加2分,省二等奖、市一等奖加1.5分,省三等奖、市二等奖、县一等奖加1分,市三等奖、县二等奖加0.5分
 
7
论文、课题、案例(执笔者)
2分
国家一、二等奖、省一等奖加2分;国家三等奖、省二等奖、市一等奖、国家级刊物发表加1.5分;省三等奖、市二等奖、县一等奖、省级刊物发表加1分;市三等奖、县二等奖、市级刊物公开发表加0.5分(论文、课题都要符合市中高职称评审要求,同篇论文只计最高级别一次);
 
8
学术交流
(经验介绍、讲座)
1.5分
省级交流一次加1.5分,市级交流一次加1分,县级交流一次加0.5分(同专题只计最高级别一次);
 
9
基本功
竞赛
1.5分
课件制作、说课、评课、教案等各项基本功竞赛省一、二等奖、市一等奖加1.5分,省三等奖、市二等奖、县一等奖加1分,市三等奖、县二等奖加0.5分
 
10
指导学生获奖
1分
指导学生参加竞赛省一等奖加1分,省二等奖、市一等奖加0.5分,省三等奖、市二等奖、县一等奖加0.3分
 
合  计
 
 
 
注:1.各类竞赛获奖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组织的;
2.各项计分时间从2002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止(1、2两项除  外)。
3.以上综合评价量化满分不超过10分。
 
附件3:
苍南县第十届教坛新秀评选推荐表
 
姓    名
 
性别
 
职称
 
学历
 
年    龄
 
出生年月
 
教龄
 
入伍时间
 
工作单位
 
任教年级学科
 
单位电话
 
家庭电话
 
手机或传呼
 
 
何时
何地
获得
何荣
 
(盖章)
(盖章)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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