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县一级以上幼儿园:
为了培养和选拔骨干教师,加快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县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为我县教育创强创造条件,经研究,决定开展苍南县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县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在职在编教师,幼儿园在职教师。
已获县级教坛新秀及以上同类荣誉的教师暂不参加本次县级学科骨干教师评定。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良好的师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合格以上。
2、中小学教师必须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和《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幼儿园教师需有幼师及以上学历,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还应取得技术等级证书。
3、中学教师具有中学二级及以上教师职务;小学教师具有小学一级及以上职务;幼儿园教师具有五年以上连续教龄。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在二级乙等以上(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语文教师普通话在二级甲等以上;1955年1月1日前出生的,普通话不作要求),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达标(近三年)。
5、对所教学科具有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较系统地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本学科教学法,掌握先进的教学方法和现代教育技术,曾在县优质课比赛中获得三等及以上奖励(25个欠发达乡镇所在学校可放宽到学区级优质课二等及以上)。
6、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所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案例或课题曾在市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或在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评比中获奖,或在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会议上交流(25个欠发达乡镇所在学校可放宽到学区级评比二等及以上)。
三、评选名额
全县推荐名额500名,从中择优评出300名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其中高中(含职高、综合高)70名、初中90名、小学120名、幼儿园20名。
四、评选办法
评选采取学校、学区推荐,县专家组考核、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办法进行。基本程序为:
1、宣传、发动。
各学校要广泛做好本次评选工作的宣传和发动工作,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报名,并根据所给名额做好校内初评和推荐工作。
2、学区(直属学校)初评推荐。
各学区、直属学校根据县教育局评选文件精神,结合本学区、学校实际,制订量化考核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考核评审。在确定上报对象时,要注意学校、学科之间的平衡,对薄弱学校和薄弱学科要在政策上予以倾斜。
3、县教育局考核、审定。具体办法如下:
⑴教育理论测试考核。测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师德理论、政策法规、新课程理论、班主任工作理论、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等,以县教育局编印的2005年暑期师德培训资料汇编为主要参考资料。按测试总分分学科淘汰20%。
⑵课堂教学实践考核。考核采取上课的办法进行,主要考核参评教师课堂教育教学能力及效果。
⑶综合评议量化考核。在理论考试与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的基础上,结合参评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议量化考核。综合评议按理论考试30%、课堂教学70%,综合评价作为附加分计算总分。
五、时间安排
1、10月17日前,各学区、学校宣传发动、推荐报名。
2、10月25日前,各学区、直属学校初评、考核、推荐,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县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64758543)。
3、10月30日~11月10日,县教育局考核、审定。
六、报送材料
1、苍南县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申报表1份;
2、教师资格证、学历证复印件1份,(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还需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
3、教师职务证书复印件1份(幼儿园教师五年以上的连续教龄证明1份);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及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证明(近三年);
5、优质课证书复印件1份;
6、论文获奖或交流证书复印件1份;
7、近三年年度考核材料复印件1份;
8、综合评价量化表1份;
9、其它有关计分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要按顺序装订成册,打好目录。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苍南县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评定工作的领导,确保评定工作顺利进行,县教育局成立由梁峰、陈显阳、曾迎玲、沈世全、章显人、金李胜、陈敬畅、曾瑞清、周华、章小强、庄传开等11人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梁峰为组长,陈显阳、曾迎玲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研室,章显人兼任办公室主任,金李胜、章小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负责县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评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审定工作。
本次评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学区、各级各类学校务必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有关评选和推荐工作。
附件:1、苍南县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2、苍南县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考核综合评价量化表;
3、苍南县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评选推荐表。
二○○六年九月十二日
主题词:学科骨干教师 评定 通知
抄送: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苍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6年9月29日印发
附件1
苍南县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
单 位 |
欠发达乡镇 |
其它城镇 |
合 计 |
|
单 位 |
合 计 |
|
灵溪学区 |
初 中 |
6 |
32 |
38 |
灵溪一高 |
6 |
|
小 学 |
7 |
36 |
43 |
灵溪二高 |
7 |
|
幼儿园 |
|
|
6 |
灵溪三高 |
5 |
|
龙港学区 |
初 中 |
|
37 |
37 |
龙港高中 |
9 |
|
小 学 |
|
50 |
50 |
龙港二高 |
6 |
|
幼儿园 |
|
|
8 |
宜山高中 |
6 |
|
宜山学区 |
初 中 |
1 |
7 |
8 |
钱库高中 |
7 |
|
小 学 |
2 |
11 |
13 |
钱库二高 |
7 |
|
幼儿园 |
|
|
3 |
金乡高中 |
6 |
|
钱库学区 |
初 中 |
4 |
14 |
18 |
马站高中 |
5 |
|
小 学 |
5 |
19 |
24 |
矾山高中 |
5 |
|
幼儿园 |
|
|
4 |
桥墩高中 |
5 |
|
金乡学区 |
初 中 |
|
17 |
17 |
狮山中学 |
1 |
|
小 学 |
|
20 |
20 |
巨人中学 |
2 |
|
幼儿园 |
|
|
4 |
江南高中 |
1 |
|
桥墩学区 |
初 中 |
9 |
|
9 |
树人中学 |
1 |
|
小 学 |
13 |
|
13 |
兴港高中 |
1 |
|
幼儿园 |
|
|
2 |
龙港职技校 |
1 |
|
矾山学区 |
初 中 |
9 |
|
9 |
龙港二职 |
3 |
|
小 学 |
13 |
|
13 |
金乡成技校 |
3 |
|
幼儿园 |
|
|
2 |
勤奋职技校 |
1 |
|
马站学区 |
初 中 |
9 |
|
9 |
行知职业学校 |
1 |
|
小 学 |
13 |
|
13 |
育才中学 |
1 |
|
幼儿园 |
|
|
2 |
苍南县小 |
8 |
|
苍南中学 |
|
|
10 |
新星学校 |
2 |
|
教师进修校 |
|
|
1 |
潜龙学校 |
3 |
|
职业中专 |
|
|
10 |
裕靠学校 |
1 |
|
成教中心 |
|
|
4 |
聋哑学校 |
1 |
|
|
|
|
|
机关幼儿园 |
4 |
附件2
苍南县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考核综合评价量化表
姓名 单位 学科 得分
|
序号 |
项 目 |
满分值 |
内 容 |
得分 |
|
1 |
学历 |
1.5分 |
研究生学历高中教师加1分,初中、小学加1.5分;本科学历初中教师加0.5分,小学加1分;大专学历小学教师加0.5分,幼儿园加1分 |
|
|
2 |
职称 |
2分 |
中高职称加2分,中级职称加1分 |
|
|
3 |
先进荣誉 |
1.5分 |
综合先进省级加1.5分,市级加1分,县级加0.5分(单项先进以1/3计分,同年度只计最高级别一项) |
|
|
4 |
年度考核 |
1.5分 |
优职1年加0.5分 |
|
|
5 |
公开课 |
1.5分 |
省级公开课、讲座一次加1.5分,市级一次加1分,县级一次加0.5分 |
|
|
6 |
优质课 |
2分 |
省优质课一等奖加2分,省二等奖、市一等奖加1.5分,省三等奖、市二等奖、县一等奖加1分,市三等奖、县二等奖加0.5分 |
|
|
7 |
论文、课题、案例(执笔者) |
2分 |
国家一、二等奖、省一等奖加2分;国家三等奖、省二等奖、市一等奖、国家级刊物发表加1.5分;省三等奖、市二等奖、县一等奖、省级刊物发表加1分;市三等奖、县二等奖、市级刊物公开发表加0.5分。省级交流一次加1.5分,市级交流一次加1分,县级交流一次加0.5分(论文、课题都要符合市中高职称评审要求,同篇论文只计最高级别一次); |
|
|
|
|
9 |
基本功
竞赛 |
2分 |
课件制作、说课、评课、教案等各项基本功竞赛省一、二等奖、市一等奖加1.5分,省三等奖、市二等奖、县一等奖加1分,市三等奖、县二等奖加0.5分 |
|
|
9 |
指导学生获奖 |
1分 |
指导学生参加竞赛省一等奖从加1分,省二等奖、市一等奖加0.5分,省三等奖、市二等奖、县一等奖加0.3分
获省、市优秀指导师奖加1分,获县优秀指导师奖加0.5分。 |
|
|
合 计 |
15分 |
|
|
注:1.各类竞赛获奖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组织的;
2.各项计分时间从2003年9月1日至2006年9月31日止(1、2两项除 外)。
3.本表解释权在县骨干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3:
苍南县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评选推荐表
|
姓 名 |
|
性别 |
|
职称 |
|
学历 |
|
|
年 龄 |
|
出生年月 |
|
教龄 |
|
入伍时间 |
|
|
工作单位 |
|
任教年级学科 |
|
|
单位电话 |
|
家庭电话 |
|
手机或传呼 |
|
|
个
人
简
历 |
|
|
何时
何地
获得
何荣
誉 |
|
|
学
校
意
见 |
(盖章) |
学
区
意
见 |
(盖章) |
|
县
教
育
局
意
见 |
(盖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