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关于举办2005年苍南县教育科研课题方案与教育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苍教科〔2005〕6号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
为了活跃教育科学研究氛围,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根据苍教发〔2005〕3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行2005年苍南县教育科研课题方案与教育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组织
1、由苍南县教育教学学术委员会主持评审、奖励等全面工作。具体事务由县教育教学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和县教科所分工负责进行。
2、各类课题方案与教育案例分别由学区和直属学校统一向县教科所选送,个人提交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评选范围
1、凡我县中学(含普通中学、职业学校、成人学校)、小学和幼儿园教育工作者均可参加课题方案与教育案例评选活动。
2、未在县级及以上单位获奖的教育课题方案与教育案例均可参评。
三、评选要求
1、各单位选送的课题方案与教育案例一式3份于10月18日送交教科所。联系电话:669616(陈老师)
2、同一类别课题方案与教育案例,每位教师限送一篇参评,同一篇课题方案与教育案例不得多处投送。
3、课题方案与教育案例规格:参评论文存为word文档格式,统一用A4纸打印,小四号字,30行,每行35字,论文字数不少于2500字,文后要注明参考文献,按下发的封面填写,内页不能标有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
四、评选制度
1、课题方案与教育案例评比过程接受县教育局纪委的监督和教育工作者的民主监督。
2、课题方案与教育案例评比的评委借鉴教师职称评定程序,建立评委人才库,从中随机抽取组成评委会。
3、课题方案与教育案例评比规定成果作者、受理人员和评审人员三向匿名、相互回避。
4、建立结果公示,凡二等奖以上获奖课题方案与教育案例一律上网接受公众监督。
五、奖罚办法
1、凡获奖者,授于相应荣誉证书,获奖课题方案与教育案例记入本人考核的业务档案,作为晋升职称的重要依据之一。
2、若弄虚作假,剽窃抄袭他人课题方案与教育案例的,一经发现,取消奖项和此后两年内评优评先、职称申报资格,并责成有关单位给予相应处罚。
附件:1、2005年苍南县教育科研参评课题方案与教育案例封面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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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5年苍南县教育科研课题方案与教育案例推荐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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