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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关于做好“无邪教校园”创建活动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school642968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根据《中共苍南县委610办公室  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开展校园反邪、创建“无邪教校园”活动的通知》(苍教学〔2006〕109号)精神,经县委610办公室和县教育局领导同意,决定于12月上中旬对全县中小学开展创建“无邪教校园”活动进行评估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校要按照苍教学〔2006〕109号文件附件1(《苍南县“无邪教校园”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自查,并建立健全工作台帐;
二、各乡镇中小学请于12月4日(星期二)前将工作自查报告和考核自评表上报学区,直属学校直接报县教育局学生科;
三、检查方式:县直属学校由县委610办公室、县教育局组织评估验收,乡镇中小学由各学区和所在乡镇综治办组织评估验收;
四、县直属学校必须100%达标,乡镇中小学达标率要不低于75%;各学区和所在乡镇综治办评估验收后,考核结果由各学区负责于12月14日(星期五)报县教育局学生工作科。
 
 苍南县教育局学生工作科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文 件

中共苍南县委610办公室

苍南县教育局
 
苍教学〔2006〕109号
 

中共苍南县委610办公室  苍南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校园反邪、创建“无邪教校园”活动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切实落实防范邪教毒害青少年的各项措施,根据温州市《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创建“无邪教校园”活动的决定》,决定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校园反邪、创建“无邪教校园”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总体目标
开展校园反邪、创建“无邪教校园”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县委建设“平安苍南”、“文化苍南”、“法治苍南”的战略决策,加强反邪教宣传教育,健全工作网络,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工作实效,着力提高青少年学生的反邪、拒邪意识,增强学校防范邪教渗透破坏的能力,营造“校园反邪”的浓厚氛围。
二、工作要求
1、有组织、有领导。要成立校园反邪、创建“无邪教校园”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具体分管领导,每个学校按年级段设立反邪教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实施创建工作和日常检查指导工作。学校党组织要切实承担起反邪教工作责任。
2、有活动、有氛围。要按照《关于建立学校反邪教警示教育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要求,认真开展面对全校师生的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切实使全校每个师生都得到教育,厚实校园反邪教氛围。
3、有制度、有保障。要制定具体的反邪教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强化校园反邪教活动的制度建设,落实工作责任。同时每年要安排专项活动经费,为创建活动的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4、有重点、有措施。班主任要逐一建立学生情况档案,及时了解学生节假日期间的活动,不让学生参加“法轮功”、“呼喊派”等邪教组织的各种活动。通过向学生的宣传,动员学生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
5、有台帐、有总结。重视创建活动的台帐工作,做好创建活动中的图片资料、文字资料和电子资料的收集整理,做到台帐、档案健全,每年的创建活动都要有总结。
三、考核命名
开展校园反邪、创建“无邪教校园”活动主要由县教育部门会同县委610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和命名。“无邪教校园”的申报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统一考核,集中命名。具体程序为:
1、逐级上报。每年五月中旬之前,每所学校通过自查自评,达到85分以上的向学区上报,并由学区向县教育局申报(直属学校直接申报)。
2、审查考核。县教育局、县委610办公室根据创建标准,联合组织有关部门、有关人员分八个组到各学区、各学校检查,检查核实申报单位是否符合“无邪教校园”条件。
3、命名公布。通过考查核实后,对达到85分以上的学校,由县教育局、县委610办公室报经县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同意,命名为“无邪教校园”称号。
4、表彰奖励。在被命名为校园反邪、创建“无邪教校园”的单位中,评出十所创建无邪教校园先进学校,十位校园反邪先进班主任,十位校园反邪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没有达到85分的单位,将建议有关部门取消其参加“平安创建”、“综合治理”和“文明单位”评选资格。对被命名为“无邪教校园”的学校要实行动态管理,我们将适时组织年度检查考核,发现不符合“无邪教校园”标准的学校,要取消其“无邪教校园”荣誉称号。
 
附件1:苍南县“无邪教校园”考核评分标准;
附件2:苍南县中小学入学新生档案表
 
 
 
 
 
中共苍南县委610办公室     苍南县教育局
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学校  创建“无邪教校园” 通知
  抄送:市委610办公室、市教育局办公室,县委办,县府办,
各乡镇党委
苍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6年8月28日印发
附件一:
苍南县“无邪教校园”考核评分标准
具体要求
考   核   内   容
分值
考核办法
得分
(一)有组
织、有领导
成立校园反邪、创建“无邪教校园”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具体分管领导。
5
查文件资料
 
按年级段设立反邪教工作联络员,负责实施创建工作和日常检查指导工作。
5
查文件资料
抽查师生
 
校务会议及校党组织每学期研究反邪教工作不少于两次,切实承担起反邪工作责任。
5
查记录资料
 
 
(二)有活
动、有氛围
每年组织教师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培训不少于一次。
5
查资料、照片
 
 
每个学期每个班级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主题班(团、对)会不少于一次。
5
查资料、照片
 
 
每个学期每个班级组织学生观看反邪教警示教育VCD片不少于一次。
5
查资料、照片
 
 
每个学期每个学校出刊反邪教警示教育,内容不少于一期。
5
查资料、照片
 
 
中、小学开展“不参加邪教活动的承诺”倡议,中学生撰写心得体会、参加学校举行的征文比赛,组织中学生举行演讲比赛等活动有成效。
10
 
查资料、照片
抽查师生
 
 
(三)有制
度、有保障
 
有反邪教教育活动方案,做到有计划、有安排。
5
查计划、资料
 
学校与年级、班级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任务与职责。
5
查资料
 
建立、健全师生涉邪监控报告制度,预防法轮功、呼喊派等邪教组织的破坏活动,若有邪情无及时发现或发现无及时报告的,不得分。
5
查资料
 
建立、健全师生涉邪教育转化制度,积极配合查处校园内发生的邪教违法犯罪案件。
5
查资料
走访有关部门
 
(四)有重
点、有措施
班主任要逐一建立学生情况档案。
5
查资料
 
组织家访,及时了解学生节假日期间活动。
5
查资料            抽查师生
 
倡导学生开展“小手拉大手”的活动,做好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在校生及其家长的反邪宣传教育面均达100%。
5
查资料,走访
学生和家长
 
对出现学生参加“呼喊派”举办的“小子班”被查的学校和班级,建立“倒查制”,实行责任追究制。
10
查资料
走访有关部门
 
 
(五)有台
帐、有总结
收集、整理好创建活动中的图片资料、文字资料和电子资料,做到资料齐全。
5
查资料
 
每年的创建活动都要有总结。
5
查资料
 

附件二:
苍南县中小学入学新生档案表
学生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    校
 
班级
 
入团(队)情况
 
主  要  家  庭  成  员
称谓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家庭住址
政治面貌
宗教信仰
联系电话
备注
 
 
 
 
 
 
 
 
 
 
 
 
 
 
 
 
 
 
 
 
 
 
 
 
 
 
 
 
 
 
 
 
 
 
 
 
 
 
 
 
 
 
 
 
 
 
 
 
 
 
 
 
 
 
 
 
 
 
 
 
 
 
 
 
 
 
 
 
 
 
 
 
 
 
 
 
 
 
 
 
 


来源:苍南德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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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7-12-6 8:2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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